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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來:柯媽媽因長子車禍喪命,憤由四處陳情,推動立法。詳細故事
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含機車),簡稱強制險。領有牌照的車輛一定要投保(屬法律強制性,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規定: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,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。汽車處新台幣3,000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。機車處1,500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。若未投保汽(機)車肇事,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 6,000 元以上 30,000 元以下罰鍰,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。)

另一種是自行『任意』投保的如責任險、車體險、超跑險等,稱為「任意險」。

強制險保障範圍

『只保障車禍事故中他人之受傷,含自己車上的乘客、別車的駕駛及乘客、以及路人等;不保障自己車上的駕駛人』

2車以上之車禍,車上駕駛可以向他車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但萬一發生單一事故(如自撞),那車上駕駛人受傷或身故就無法求償。

為什麼要投保強制險?

投保強制險的主要用意在於我們發生交通事故後,受害人一方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,不必經過肇事責任歸屬、確定賠償責任及冗長的和解及訴訟程序,強制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。受害人申請強制險理賠時,不需對方車主同意,只需知道對方強制險投保於哪家公司,直接與該公司申請即可。

保障內容

1. 死亡給付 :每人最高200萬。

2. 失能給付 :每人依15等級失能程度給付標準計算:5~200萬(15級~1級)。

3. 傷害醫療給付:每人最高20萬。包含(急救費用、健保部分負擔、病房費差額、膳食費、義肢、義齒、義眼器材及裝置費、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材料、看護費用、接送費用)

 

但是強制險無法保障:
1.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,不在強制險的承保範圍內。
2.駕駛人若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(如自撞樹木、橋墩、電線桿等),駕駛人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,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,無法申請強制險。

以上都要額外加保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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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章出處:http://tw.money.yahoo.com/special_article/adbf/d_a_100727_41_25372

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將從七五制改為八五制,就是年資與年齡合計八十五才可辦理退休,所得替代率為75%至95%,引起各方不同意見。有人認為公務體系老化會效率不彰,有人認為福利太好,可能會拖垮財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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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紀元11月21日訊】〔自由時報記者范姜群閔/台北報導〕民眾買保險時,受益人大多是以家人為主,但萬一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罹難,身故保險金不但會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,還有遺產稅的問題,保發中心及壽險業者就建議民眾,填寫受益人欄位時可多填上「法定繼承人」,才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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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民保險王劉鳳和

三大主張

  1. 平民不能沒有保險。
  2. 平民不能讓過重的保費壓得喘不過氣。
  3. 平民更應該用最低的保費買到最大的保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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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如因為天生骨盆異常,生第一胎時採取剖腹產;而在大家歡慶新的一年到來時,小如的第二胎也無預警地提早報到。

雖然同樣是剖腹產,第一胎她足足在醫院住了7天才出院,這次醫院卻在第5天就趕她出院,理由是:在健保DRG新制下,因為她沒有合併症,所以只能住院5天。

住院天數由7天縮短為5天,對小如的直接影響是:原本按日領取3000元保險金的她,保險給付就立刻少了6000元,讓她直嚷嚷「大半保費都白花了」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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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的本質來自於內心真誠的對待。以下文章內容還不錯,大家參考看看。

(原文刊載於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37期-服務出招) 文◎楊振凰(中國生產力中心、管科會講師‧得心顧客關係工作室負責人)


  有一位在保險行銷工作裡投身了五年的李姓業務員,在一次座談會裡語重心長的指出,準保戶決定向你購買保險的契機很多。「但最重要的關鍵是——接受了你,產生了一種『愉快的感覺』才可能。因為大多數的保戶都是跟著感覺走,若只是因為需要而購買保險,他們可以選擇的對象很多,不一定要選擇你!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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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:
1. 2年內保險公司會查病歷(查到,拒賠解約),小病還好~如意外;但若密集申請....保險公司也 會調)。

2. 2年後保險公司因較大理賠調病歷,查到是不會拒賠解約,但是也是不理賠,但壽險超過二年除外!!!

所以,盡可能年輕時.....把健康險的保險適額、適切的買齊,還有找到優質有良心的業務員。

以下文章由某作者發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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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最近在研究3年前買的投資型保單,當初會買是跟流行,又解了3張高利率年金險轉換來的,原來,不懂還是別裝懂,被矇了都不知道。

提供這篇文章給大家參考! 

 【撰文/胡文進】 【新財富 第082008年秋季號 全民大樂退】 

至今已熱賣6年的投資型保單,在保險公司大力吹捧、業務員的賣力推銷下,成為保險市場的當紅炸子雞。但是關於投資型保單的糾紛卻屢見不鮮,根據金管會保險局針對2007年度保險申訴案件統計,在非理賠類的申訴案件中,投資型保單就占了25.43%,等於每4個申訴案件就有1件是投資型保單,比例不算低。這是因為有些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,頻頻向準保戶畫大餅、灌迷湯,卻忽略了告知保戶應該知道的注意事項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業務員話術,其中潛藏著一些模糊地帶,有些話他並沒有告訴你,但你絕對有權利知道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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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沒錢吃飯,繳不出保費?是咪阿怎??解約嗎?還是就不理它了?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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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篇文章轉自Money+ : http://www.moneyplus.com.tw/front/bin/home.phtml

種錢 醫療看護費

門診費、住院費、看護費

 

必要指數 ★★★★★

金額比例 ★★★★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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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保額夠不夠? 
 
 國人對保險基本保障愈來愈重視,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近年來也大幅回升,到底投保時應該買多少保障額度,如何規畫?紐約人壽建議,以「年收入5倍+負債總額-資產總額」作公式作一概估計算,較傳統以年收入10倍與支出不超過10分之1的「雙十原則」更符合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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