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四月父親離世,財產不多,仍要花費大量時間處理。人走後,除了喪葬事宜外,處理身家也是很繁瑣。想想如果是大家族,財產多、繼承人口多,還真難啊~
繼承首先要釐清,哪些人有繼承權,所以會有繼承系統表,大部分業務都需要用到(例如銀行帳戶結清、土地、建物過戶、股權轉移等等),畢竟牽涉到錢財、歸屬問題,所有的受理單位都會很仔細,避免發生爭議。
大弟先行父親過世,因此他的小孩有代位繼承。
以不動產繼承來說,分成以下3種,
1.依法定應繼分
2.分割協議
3.公同共有
如果要公平就是依法定應繼分,如果要彈性就是分割協議,如果談不攏就暫時公同共有,待日後有結論再分配。
分割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的『印鑑證明』及『印鑑章』,這點比較麻煩。必須請所有繼承人到戶政事務所,將印章註冊為印鑑章並申請印鑑證明供分割協議書使用。
遺產不管多少,每個人想法或觀點不同,多少會有意見相左,過程其實也是一種考驗。
從小看母親一路辛苦走過來,父親罹病後,也把父親照顧得無微不至直至離世,我們的共識就是父親留下的通通是母親養老金,希望往後,母親可以開心健康地過日子。
誠家代書針對不動產繼承說的很清楚,提供給大家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