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晚上新聞急報:胡自強老婆車禍病危...這狀況似曾相識,星期日的新聞,播報肇事者一家,跪在醫院祈求原諒和奇蹟出現的情景...我沒有感覺,只替胡自強一家人感到難過。

觀看社會上的新聞,有多少的意外是可以避免的,有多少的家庭是不需要破碎的,只因為肇事者「逞一時之快」,或「意氣用事」,對於這樣的人,目前的我,並沒有智慧可以理解,也無法原諒。

「早知如此,何必當初」,明明知道超車路肩是錯誤的行為,為何還要做,難道在超車之前,沒有想到可能會造成的後果嗎?

如果大家多想一些,少做一害人害己之事,我想社會版新聞會少很多篇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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