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的主治醫生告知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,以減免醫療費用。感謝醫生主動告知這項訊息。

首先取得醫生開立的證明,再詢問該院可否代為申請(通常可以),不行就自己跑一趟~

大概等各一、兩個禮拜,就會收到簡訊告知是否審核通過 ~ 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減輕重病者就醫經濟負擔,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規定,保險對象因重大傷病就醫時,免門急住診自行負擔費用

共計有30大項,並有證明有效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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